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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鸣谢办法
来源: 时间:2023-02-23
对所有捐赠的单位和个人,本基金会均列入捐资名册,并在本基金会网站公布,其中大额捐赠者还可以受到相应的礼遇。
一、捐资在一千万元(人民币,下同)或累计捐资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者,可举行捐赠仪式,通过新闻媒介宣传报道,捐资人可作为基金会名誉理事;可以在本基金会下设以捐赠人(或单位)命名的专项基金;若捐赠金额占校内楼宇造价的2/3以上时,还可享有校内楼宇的命名权。
二、捐资在五百万元或累计捐资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上者,举行捐赠仪式,通过新闻媒介宣传报道,捐资人可作为基金会名誉理事;可以在本基金会下设根据捐赠人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捐赠项目。
三、捐资在一百万元以上者,举行捐赠仪式,并享有校内实验室、会议室等的命名权。
四、每年捐资十万元(含)以上,且合同承诺连续捐资三年(含)以上,专门设立“学生奖助金”者,举行捐赠仪式,颁发荣誉证书,并享有合同资助期限内的奖助学金的命名权。
五、捐资在十万元以上者,颁发荣誉证书及“华北电力大学教育贡献奖”纪念牌。